1. 強取20%主輔材費用,限制/侵犯消費者的權益:選擇權、購買權,對比權。使用格式合同。在預算表中用小號字體標寫了扣款20%的霸王條款、
先付款,再挑選,選不中,就扣錢。進行強買強賣,霸王條款。不買不付就不能進行下一階段施工。我們不接受不合理的收費,就警告我們視為主動延期,要我們賠款。期間不斷偷換概念,各種借口扣20%費用。
2. 預算與實際工程產(chǎn)生費用差別很大。實際施工中,許多處都沒有按時完成計劃中的工程內容。這里留一點,那里忘記一些。
3. 主合同中有明確規(guī)定:每一項實際費用不能超過預算的20%。裝修公司無視此條限制,每一階段都有超過預算40%-60%的整體增加項。
個別單項最多超過6倍之多。例如:按照設計圖紙設計,敲墻費用的預算是1500元,實際產(chǎn)生9700元費用。為了推卸責任,還讓我們私下與工人結款。并且沒有按照合同要求,如有增加需提前告知。期間還被我們發(fā)現(xiàn)一次插座實際只用了96個,增加項收款中卻寫了180個。吊頂實際吊了32平,卻寫了55平等問題。
4. 約定5個月的工期,只完成了總工程的50%,工期嚴重懈怠。
合同里寫明:21年7月26號-21年12月26號,預計工期5個月,房屋面積130平,到12月26號為止,只完成了水電排位,吊頂,一半地面找平,4平廚房及4平廁所的瓷磚鋪貼。
5. 工期嚴重延期后,不接受任何延期賠付的協(xié)商,不承擔之前的工程延期的責任。不進行其他有效溝通與協(xié)商。
微信群中表示“保證1個月能完成剩余全部內容,但是只能做到口頭保證 ”不考慮我方在外租房的費用等額外因為延期造成的嚴重損失,只認定30元/天的延期費。愛賠不賠,要么我方今天付款,后面我只管發(fā)材料,不管施工進程,要么就大家拖著。要么你主動節(jié)約,再多賠30%解約費。
6. 推卸責任,收錢不做事。管理不善,言語威脅(有錄音),付錢見人,付完后不管事,互相推托責任,如沒有直接證據(jù),就直接否認。
例如 1:裝修第一步中的敲墻工程就遺留多處未完成項目,期間我們催過也核實過許多次,要不就是不回復,要不就說太忙了,沒人來做。眼看時間來不及了,就說此處內容不在設計預案內。(預案設計中有的內容,直接說這是之前的,不作數(shù))。8月初的工程內容,直到12月中旬才回來繼續(xù)做遺留工程,做完后,不及時清理垃圾(清理施工垃圾就要找人找2個星期)直接影響了后續(xù)找地坪的工程。(裝修公司知道遺留工程會影響后續(xù)工程的情況下,直言找不到工人 來不及。)
例如2 :做完第一階段項目后,進行第二階段項目。工長施工態(tài)度消極,進程非常緩慢,工長說沒有拿到之前第一階段的工資,不好在墊付款項進行下去,告知裝修公司,裝修公司直言不管你們事。但是裝修公司收了我們的款項,不去管理,不去及時調整或者監(jiān)督現(xiàn)場,只在微信群里把所有責任都推卸給工長,就當做了管理,讓我們自己和工長對接。試問 我們的合同是與裝修公司簽訂的,為什么付了管理費、人工費給裝修公司,還需要我們去管理?我們給了人工費為何還是沒有工人愿意做? 裝修公司明知是自己壓著款項不給工人,還繼續(xù)要問我方收取后續(xù)款項。甚至直言:你這錢不付,工人拿不到錢,拿不到錢 工人要來你家鬧事的。(有錄音)
例如3 : 不買主材了,各種不回復(基本上都是追著問了4-5天后才簡單回復一句)要買主材了,立馬積極回復。設計與現(xiàn)場落地施工有不符的時候,設計師不進行溝通“直言不是我的責任,我又沒有收你們錢”。最后工人都找到我們了,都由我們親自去看。
7. 不付工人工資,導致工人不能正常施工,不予處理,明知工人因為沒錢不干活,不能完工,反而視而不見,推卸責任,強迫工人完工,管理死循環(huán),明面上管理了,實際心知無效,即使我方積極與其溝通調整,但是視而不見,不予理會。
總結: 強取主輔材扣款20%(無產(chǎn)生實際費用的情況下),即使在已經(jīng)做完的內容中,還有許多工程沒有完成(包括樓梯口水泥封邊,梁與門洞水泥修補等)嚴重推延施工進程后不進行有效的處理,態(tài)度消極。管理不善,推卸責任,預算與工程實際差別很大,只回復有關款項的內容,其他溝通不予回復。無可見服務并威脅我方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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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** (網(wǎng)友) 2022-01-16 23:31:22